各县(市、区)、台州湾新区应急管理局,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中介机构的管理,规范中介机构的经营行为,提升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和质量,根据《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诚信等级评定的通知》(台应急便函〔2020〕11号)要求,通过机构自评、乡镇(街道)及接受社会化服务的企业测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预评和台州市应急管理局综合评定,确定2020年度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中介机构的诚信等级(名单详见附件1)及退出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机构(名单详见附件2),现予以公布。希望各地加强对社会化服务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努力扶持一批具有一定规模与实力的专业化安全技术服务机构,积极发挥社会化服务机构的作用,努力实现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提升。 附件:1、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中介机构诚信等级评定表 2、退出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机构名单
台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2月28日
关于公布2020年度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中介机构诚信等级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