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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五一”假期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9 11:3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台州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

台安委办〔2020〕17号


各县(市、区)、集聚区安委办,市级有关单位:

    2020年五一假期即将来临,为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近期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防范措施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自觉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今年的五一假期为5天,时间相对往年较长,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复杂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结合疫情防控期间被抑制的出行情绪,群众出行会更加频繁,公众活动增多。近段时间,全国其他地方连续发生多起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再加上大风等天气较多,昼夜温差较大,安全生产压力增大,是事故易发、多发期。各地、各部门务必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做好假期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要针对假期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特点,周密研究部署,从严从细抓好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党政领导责任,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各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切实履行好部门监管责任;督促广大企业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教育和安全培训,强化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在假期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将严肃追责。

    二、强化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

    各地、各部门要围绕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有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聚焦扫盲区、除死角、提本质、遏重大、降较大、减总量的工作目标,坚持重心向下、关口前移,强化超前防范,抓好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文化旅游和人员密集场所方面,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组织对各类旅游接待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切实加强对各类场所、设施的安全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带有危险性各种大型游乐设备的安全监管;消防部门要针对假期消防安全特点,加强对餐饮娱乐、大型商场超市、宾馆、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危险化学品方面,要严格分级分类监管,全面排查易燃、易爆、剧毒等危化品及相关废弃物安全风险,强化化工生产、储存、运输全过程安全管理,突出“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企业,危险化学品罐区、仓库等储存场所,以及开停车、检维修、特殊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的安全监管防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道路交通方面,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围绕人、车、路三个环节,瞄准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违法行为,分析预判节日期间车流、客流形势,盯紧客车、旅游车(船)、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突出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以及农村地区等重点路段,加大交通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严防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要严查醉驾毒驾、超速超员、超限超载、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桥梁隧道、急弯斜坡、铁路道口等安全隐患治理,强化路面安全管控,严防各类风险。建筑施工方面,要重点加强对高支模、深基坑、垂直起重设备的日常监管,严格执行危大工程管理要求,强化动火、临时用电、登高、吊装、受限空间、特种设备安拆等特种作业的安全监管,严防因抓进度、赶工期而导致责任不落实、超强度施工等问题。

    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也要根据假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做好相应防范工作。

    三、加强应急值守,进一步提高应急防范能力

    各地、各部门、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应急值守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健全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间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和人流车辆监测预警,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和短信、微信微博、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气象、交通、旅游等提示性信息。要加大交通运输、旅游、消防等安全知识和初起险情应急处置、逃生自救等常识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事故防范应对能力。




                                                台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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