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安盾”--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
|
各县(市、区)、集聚区应急管理局: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台州市“2020安盾”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和《台州市企业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大培训实施方案》要求,市局决定,从6月初开始,开展以查处安全培训机构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教育类违法行为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执法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时间 2020年6月至11月底。 二、检查重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一)安全培训机构: 1、具备从事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要的条件的情况; 2、建立培训管理制度和教师配备的情况; 3、执行培训大纲、建立培训档案和培训保障的情况; (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 1、安全培训制度、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的情况; 2、安全培训经费投入和使用的情况; 3、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接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的情况; 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 5、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情况; 6、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以及转岗前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情况; 7、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并如实记录的情况; 8、对从业人员现场抽考本职工作的安全生产知识。 三、行动方式 本次专项执法行动主要采用清单化(见附件1)执法方式,根据属地监管的原则,由各县(市、区)局组织执法为主,行动期间,检查企业家数不低于辖区内企业总数的5%(或不少于100家)。市局将结合“常态化暗查暗访”、“一线工作法”执法检查,对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抽查企业不少于50家,并对各地的专项执法行动情况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各地要按照年度执法计划和“2020安盾”系列执法行动的要求,结合“一线工作法”执法检查,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同时要确定重点检查企业名单,特别是全市工贸行业小微企业综合整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常态化暗访暗查”中,发现重大隐患的企业、问题隐患较多的企业、隐患整改进度较慢的企业要列入本次重点检查名单,扎实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切忌搞形式、走过场、不深入。 (二)精准执法、务求实效。各地要细化检查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实施精准执法,要树立“培训教育不到位也是重大隐患”的理念,通过执法检查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该责令整改的要坚决予以整改,该处罚的要坚决予以立案处罚,切实提高检查处罚率。要通过执法检查,倒逼企业重视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努力实现“提本质、遏重大、降较大、减总量、保安全”工作目标。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在检查中要做到将执法检查和宣传教育相结合、将执法检查和服务企业相结合,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和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通过曝光反面典型、列入“黑名单”、“联合惩戒”等措施,形成强大声势,教育引导广大企业和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共同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行动结束后,各地要认真总结,并填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专项执法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2)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专项执法行动立案情况表》(附件3),于2020年12月15日前报市局监察支队。联系人:包杰欧、叶笑天,联系电话:88511575。 另:根据市局重点工作安排,决定调整“2020安盾”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安盾2号-4号的行动,由各地结合当地工作实际,自行安排,市局不再统一组织。 附件:1、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专项执法清单 2、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专项执法行动情况统计表 3、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专项执法行动立案情况表 台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6月3日 关于开展“2020安盾”--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类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doc
|
打印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