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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岩区应急管理局“四化”标准推动全年执法工作
发布时间:2021-01-13 19:5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台州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

    2020年全年,黄岩区应急管理局扎实推进复工复产工作,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200余人次,检查企业737家次,制作现场检查记录582份,发出整改指令书296份;立案查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181起,罚款402.15万余元,其中案均罚款数2.22万。

一是执法制度规范化根据各级要求和执法实际情况,制订完善行政执法规范化的相关文件,继续规范和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各项相关的制度建设,为依法行政提供制度保障。2019年底,该局开始起草《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分类对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规定、处罚依据制定裁量基准,将每一条处罚依据进行合理的细分细化,在实际立案处罚中有标准可循,执法人员必须严格适用,在根本上杜绝了同案不同罚的情况发生。2020年初,重新修正《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在黄岩司法局进行备案后正式下发给执法人员,要求执法人员进行仔细学习,在办案的过程中严格适用新标准。

二是执法人员专业化一直以来,黄岩区应急管理局强化安监中队的执法力量,2020年共下派到乡镇街道指导执法办案20次,联合乡镇街道办理案件8起,9位乡镇工作人员上挂到大队学习培训。目前A类、B类的乡镇街道的执法人员已经成为独当一面的办案能手,2020年由乡镇街道执法人员办理的案件有89起,占总案件数的49%。

三是执法工作常态化近年来,每年年初,安监大队根据年度执法计划,紧盯重点生产安全重点单位和薄弱环节,采取全面检查、重点抽查、“四不两直”等方法,加强日常检查巡查,对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其中“一线工作法”是由局领导担任组长,形成五个执法小组,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深入基层对全区范围内的企业进行抽查,建立案件线索移交制度,各小组将检查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及时反馈至安监大队再进行后续的立案处理。

四是执法监督全面化采取案前评估、案中审查、案后回访等方式,加强了对行政执法的监督,近五年已结案的行政处罚案件,无一起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行政处罚案件风险评估制度,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后,执法人员难以准确把握调查方向或调查取证难度较大的,案件主办人员及时报告执法机构负责人,由执法机构负责人主持召开案情分析会,对案情进行分析、评估,进一步明确办案方向,确保办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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