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台州湾新区安委会,市级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湖州市德清县纳奇科化妆品有限公司“1.11”厂房连廊坍塌事故情况的通报》(浙安委办〔2021〕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吸取德清县“1.11”厂房连廊坍塌事故教训,对照通报要求立即开展排查,举一反三,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筑牢安全生产事故防线。同时,请各地将《架空连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表》于2月25日前上报市安委办。联系人:吴威娜,联系电话:88510509。
台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