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应急便函〔2021〕1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严格按照文件要求,严守时间节点,积极推进整治,确保非煤矿山生产安全。请各地1月21日起,于每周四下午下班前将本地区非煤矿山企业自查自改情况汇总表、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非煤矿山重大隐患明细表报送市局;3月25日、4月25日前,各县(市、区)局要将专项执法检查阶段小结和工作总结报送市局,联系人及电话:陈萍,88511390。
台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21日
台应急便函〔2021〕1号-转发《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