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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危险化学品等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5 16:4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台州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

台应急〔2021〕1号


各县(市、区)、台州湾新区应急管理局: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各地要根据省、市相关工作部署,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风险研判。受疫情、寒潮等影响,安全生产形势极为复杂。各地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加强安全风险研判,落实对策措施,重点研判节前赶工期、抢进度、原料采购、产品运输等安全风险;研判放假期间装置停车、检维修、危险化学品储存等安全风险;研判节后装置开车、员工流动等安全风险;研判冬季寒潮、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安全风险。要落实专人督促相关企业每天9:30前在省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完成风险研判和主要负责人签字的承诺公告。

二、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各地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全面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排查生产装置、罐区、危险化学品仓库、堆场,尤其是LNG接收站、原油(成品油)库涉及的设备设施、电气仪表、管道阀门、安全联锁及应急物资等完好性;全面排查防冻、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防静电等措施落实情况。各企业排查的隐患清单和整改计划要在1月8日前报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对于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按照“五落实”要求落实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对于一时无法整改或整改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要责令企业暂时停产停业,确保生产安全。

三、加强开停车及高危作业风险管控。对节假日期间涉及开停车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各地要督促企业组织安全、设备、工艺、仪表等专业技术人员,科学制定开停车方案,认真落实开停车安全条件检查确认,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企业要严格按照方案有序开停车,落实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关键岗位操作人员不到岗不开停车,及时处置开停车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企业要尽量减少节假日期间检维修、动火、进入受限空问等高风险作业,必须开展的,要严格按照特殊作业“十个一律”要求,加强作业安全风险管控。

四、加强安全风险预警管控。各地要充分运用危险化学品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风险监测,及时处置预警信息。对预警次数多的企业,要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对风险研判及承诺公告不到位、重大危险源动态参数及视频监控不在线的企业,要采取线下警示、约谈、通报等措施,及时督促企业分析原因,落实管控措施。市局将通过大数据平台,不定时抽查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及属地处置情况,不定时组织开展暗查暗访。

五、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各地要严格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大对春节销售旺季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力度,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要控制经营场所(包括仓库)存放的品种、数量。严禁非法、违规产品进入市场;严禁超量存储、超高堆放;严禁私设仓库、超范围经营。各地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公安、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等部门,分工协作、联合行动,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环节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做到查处一起、打击一起,决不姑息,绝不迁就。

六、加强应急准备和值班值守。各地要督促企业做好异常状况应急准备,重点防范停电、停水、停气等导致的安全风险,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确保突发情况下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理措施落实到位。各地要督促企业节假日期间严格执行领导24小时带班值班和应急救援队伍24小时值守制度。各地要加大节假日期间对企业暗查暗访和夜查夜访频次,确保企业各项措施有效、到位。


                                            台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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