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应急快讯 > 工作动态

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巡察“回头看”工作动员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1-04-09 17:1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台州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8日上午,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纪委常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主任王建军向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李斌传达了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会上,市委第五巡察组组长周尧正通报了本次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王建军作动员讲话,李斌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五巡察组副组长、副处级巡察专员及巡察组其他成员,市委巡察办有关同志,市应急管理局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机关和下属单位全体干部、近五年来退休的原班子成员和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全体干部参加会议。

周尧正指出,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巡察“回头看”是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手段。市委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督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紧盯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主要矛盾、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切实为“重要窗口”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周尧正强调,市委巡察组将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三个聚焦”开展政治巡察,重点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情况的监督,把政治监督融入“十四五”建设之中,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央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以及数字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切实督促市应急管理局党委把“两个维护”落到实际行动上、具体工作中。

王建军强调,巡察是党内自上而下监督的重要方式,旨在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根本目的是督促市应急管理局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着力打造风清气正、实干担当的政治生态。市委巡察组要进一步深化对巡察工作规律性的理解认识,坚持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落实政治巡察要求,紧紧依靠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工作,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作配合,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和各级党员干部职工要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的意识,鼓励和支持干部群众反映情况,积极支持配合并同步监督好巡察组工作,切实做到同向发力、同题共答。市应急管理局还要以此为契机,对标中央、省委要求,主动查摆、系统梳理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把接受巡察监督与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坚决完成好市委交给的政治任务。

李斌在表态中说,巡察“回头看”是对巡察整改存在问题的再一次“综合会诊”,也是对市应急管理局领导班子的进一步“政治体检”。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此次巡察“回头看”当作一次加强党性锻炼的难得机遇,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对应急管理局党委巡察“回头看”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主动接受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此次巡察“回头看”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二是坚决服从巡察工作安排,全力支持配合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实实在在汇报工作、原原本本提供资料、实事求是反映问题,为巡察组开展工作创造最优良的环境、最便利的条件。三是以此次巡察“回头看”为契机,坚决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将巡察“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的落实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应急管理工作创新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真正把巡察“回头看”工作成果转化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不懈动力,努力向党和人民交出合格的“政治答卷”。

据悉,市委巡察组将在市应急管理局工作1个半月左右时间。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576-88513258(受理时间:2021年4月8日至2021年5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 00-17: 30),专门邮政信箱:台州市政府大楼11楼1128室市委第五巡察组,邮编:318000,开通电子信箱:swxcz5@zjtz.gov.cn。根据市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应急管理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近五年来退休或调离的原领导班子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