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浙江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落实。5月30日前,将完成情况报市局安全生产基础处。
联系人:陈萍,浙政钉:13566888900。
台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4月12日
转发浙江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