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最新文件 > 安委办

台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台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台州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8 15:29 浏览次数: 字体:[ ]
视力保护色:

台安委办〔2022〕8号


各县(市、区)、台州湾新区安委办、财政局(财金局),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台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台州市财政局制定了《台州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台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台州市财政局

                               2022年4月2日





台安委办〔2022〕8号-台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台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台州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