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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台州市“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0 09:54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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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部署和关于印发《2022年台州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决定6月16日开展台州市“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6月16日(星期四)8时30分开始。

二、活动地点

台州市民广场(十二根柱子前广场)。

三、活动主题

“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

四、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台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椒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承办单位:台州市安委会办公室 台州市应急管理局

椒江区安委会办公室 椒江区应急管理局

椒江区海门街道办事处

五、活动目的

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以强化安全责任、宣传《安全生产法》、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普及安全知识为重点,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和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的原则,向企业员工、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省二十五条”和市“三十条”要求,统一提供政策法规、安全管理、应急救援、技术装备应用、防护产品使用、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推动全社会凝聚安全发展共识。

六、活动内容

(一)启动仪式

1.企业代表承诺发言;

2.椒江区政府领导致辞;

3.市政府领导宣布活动开始。

(二)发放宣传资料

参加活动的单位根据本部门、本行业的特点,结合活动的主要内容印制或订购新颖别致、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相关资料,免费向市民发放。

(三)警示教育图片、科普知识展览及安全咨询服务

1.警示教育图片展、安全生产科普知识展: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制做宣传展板,集中摆放展示。展板内容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核心内容的图片、文字展板;以相关政策文件、行业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常识、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为重点内容的图片、文字展板;以事故警示教育为主题的图片、文字展板,要求主题突出、形式新颖。

2.安全咨询服务。各单位设立咨询服务台,现场解答安全生产相关法规、政策及安全生产知识、常识,宣传国家相关政策。每个参加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参加宣传咨询活动,营造宣传氛围,现场宣传安全知识,解答群众提问。

(四)互动演示

1.推出安全生产三句半《平安》、小品《责任》、快板《有备无患》、改编歌曲《与共》4个节目现场表演。

2.“新安法知多少”有奖问答竞赛。

3.红枫救援队演示现场救援装备,邀请现场群众参与互动;洪家综合救援队开展救援技能演练。

七、活动要求

(一)参加咨询活动单位要围绕2022年“安全生产月”的活动主题,制作好宣传展板、宣传资料,于6月16日7时30分前按照指定区域摆放展板并搭设宣传咨询台。

(二)各单位及企业要自觉遵守活动场所的管理规定,严禁散发与“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无关的传单,严禁随意丢弃杂物,保持宣传场地环境卫生清洁。

(三)咨询日活动当天,现场工作人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政策,设置电子测温仪,参加活动人员均佩戴口罩,持健康码和72小时核酸检测证明进入活动现场。

(四)请台州日报、台州广电总台等媒体派记者参加咨询活动,做好相关报道。

(五)请市级各单位参加咨询活动人员名单于6月10日下午下班前报市安委办。联系人:王小龙,88512760。



                           台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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