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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工矿企业春节期间和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26 09:1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台州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

各县(市、区)、台州湾新区应急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防范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工矿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紧盯“两个不发生、两个下降、一个确保”目标,切实做好工矿企业春节期间和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市工矿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春节期间安全管控措施

各地要充分认识抓好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督促工矿企业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落实主体责任,以“风险无处不在、成绩每天归零”的危机感切实做好春节假期和节后复工复产期间安全防范工作。

春节期间停产的企业,在停工停产前,要组织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按照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落实隐患闭环管理。停产期间,除必要的设备需要供电外,要切断电源确保安全。停产企业不得出现无人值守,厂区无人巡查等现象,特别是涉爆粉尘、喷涂、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船舶制造、液氨制冷、金属冶炼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性较大的企业要落实专人对车间、仓库、罐区等重点场所、重要部位进行不间断巡查,及时有效处置异常情况。

春节期间不停产的企业,要严格控制检维修及动火、装卸、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管理,尽量不安排特殊作业,无法避免的特殊作业要采取提级管理的方式加强安全管理。各地可结合实际,组织相关安全生产专家对春节期间不停产的工矿企业,开展一次大走访,进行一对一的服务指导,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二、严格执行重点企业复工复产措施

非煤矿山、“三场所三企业”、危化品使用等重点企业复工复产前要落实“六个一”措施:一是制定一套复工复产方案。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结合复工期间企业安全生产任务、岗位人员流动、设备设施运行等具体情况,认真制定研究一套切实可行的复工复产工作方案,明确企业相关人员具体安全职责,强化复工复产全过程安全管理。二是组织一次全面安全检查。组织员工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 特别是针对机械设备、电气线路、高危工艺、安全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等要进行系统性检查,确保关键部位等处于完好适用状态。三是开展一次风险研判。督促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做好相关防护,并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全面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健全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制定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强化现场作业管理,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四是抓好一次全员安全教育。要采取集中宣讲、现场带教、事故警示等形式,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强化对节后新招、调岗员工的岗前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员工安全意识,提升应急处置和逃生本领。紧盯“三场所三企业”、工贸行业使用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性较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确保在危险性较高的安全生产环节“不出事”。五是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督促企业复工复产前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向职工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明确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确保安全责任落到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岗位、每一名员工。六是作出一个安全承诺。督促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等高危企业在复工复产前必须向属地乡镇街道作出安全复工复产承诺,报属地政府同意后方可开复工。其他工矿企业可由各地明确参照执行,对“六个一”措施没有严格执行的,坚决不予复工复产。

三、严格督查检查确保责任落实

各地要准确掌握春节期间辖区内企业的停产和生产运营情况,结合工矿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有针对性的安排监督检查,切实增强检查时效性;要提前研判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对安全生产工作可能造成的影响,指导工矿企业有针对性的做好重大安全风险防范,以及物质储备和应急力量配备;要把做好春节后工矿企业复工复产的安全生产作为节后工作的重点,全面动员部署,组织力量开展帮扶检查,对节前发现并通报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后方能复工生产。

台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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