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防指办〔2025〕2号 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各县(市、区)防指办、气象局: 为科学指导公众正确认识和预防气象灾害,提高公众对气象灾害防御的意识和能力,市防指办和市气象局联合制订了《台州市气象灾害公众防御指引(台风、暴雨和强对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台州市气象灾害公众防御指引(试行)》 (台防指办〔2022〕10号)同时废止。 附件:1.台州市气象灾害公众防御指引(台风、暴雨和强对流) 2.台州预警信息公众获取途径 3.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名单 台州市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台州市气象局 2025年10月10日
台防指办〔2025〕2号-关于印发《台州市气象灾害公众防御指引(台风、暴雨和强对流)》的通知.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