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应急许准〔2025〕029号
浙江天和树脂有限公司:
我局对你单位提出的年产4万吨水性丙烯酸树脂技改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文件、资料组织审查,并提出了审查意见。经你单位整改及审查专家组确认,现同意你单位在浙江省临海市头门港新区东海第六大道9号建设该项目。
本机关将在做出本决定之日起 10 日内向你颁发、送达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
台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0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