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应急〔2025〕13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等规定,市应急管理局联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烟花爆竹零售行业跨部门综合监管规则和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烟花爆竹零售行业跨部门综合监管规则和标准(试行) 台州市应急管理局 台州市公安局 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3月26日
台应急〔2025〕13号-(联合)关于印发《烟花爆竹零售行业跨部门综合监管规则和标准(试行)》的通知.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