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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165号
发布时间:2025-08-25 11:0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台州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

台应急许准〔2025〕165号

浙江东邦药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5年8月11日提出的年产500吨头孢类原料药及关键中间体技术改造项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除港口外)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5年8月11日受理。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形式,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第79号令修正)第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行政许可。

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到本机关或者通过邮寄领取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台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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