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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简报-第19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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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 台州市制定出台危险化学品企业特种作业“十个一律” ● 椒江区三措并举强化危化行业特种作业安全监管 ● 路桥区重拳开展动火作业专项整治移送行政拘留20人 ● 天台县四部门联合开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执法 台州市制定出台危险化学品企业特种作业“十个一律”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各地危化品企业特种作业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在深入研究危化品企业特种作业事故基础上,结合台州实际,制定出台危险化学品企业特种作业“十个一律”,强化安全管理。一是未经办理作业证一律不作业。特种作业必须提前一天向企业安全管理机构预申请,并上报至当天的浙江省危化品风险防控大数据平台。未经企业主要负责人批准,不准申请临时性特种作业。二是未经作业前安全分析一律不作业。特种作业前必须进行作业前安全分析,分析作业每个步骤可能出现的风险,并进行评估和按规范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三是未经安全培训一律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注册使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码;其他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四是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一律不作业。针对不同作业类型,配备相应的防护措施,并在办理作业证时由专人复核确认。五是作业工(器)具未经检查一律不作业。对特种作业过程中使用到的工(器)具进行检查,尤其是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到的工(器)具。六是未经现场交底一律不作业。作业负责人要对作业人员开展作业要求及注意事项交底,未进行交底或交底不明确的不准作业。七是未经检测分析一律不作业。涉及易燃、易爆、毒性等危险作业场所作业时,科学选取合适的点位进行检测分析,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不准作业。八是现场无人监护一律不作业。特种作业(断路、临时用电除外)必须派专人进行全程现场监护,一级以上(含一级,下同)动火作业现场监护人员必须具有一年以上现场工作经验且必须通过特种作业监护人员教育培训。作业过程中,监护人员不得擅自离开作业现场,监护人不在现场的,应立即停止相应作业;不得随意变更监护人,若监护人发生变更的,应重新开证、重新交底,必要时应增设监护人员。九是无应急处置方案一律不作业。企业必须根据不同装置(设备)及不同类型的特种作业,编制与之匹配的应急处置方案,在特种作业发生异常状况时,第一时间控制或降低异常状况带来的影响。十是节假日等特殊时期未升级管理一律不作业。节假日时段,原则上禁止开展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种作业和检维修作业;五级风以上(含五级)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上述情形确需开展动火等特种作业的,应升级管理。 椒江区三措并举强化危化行业特种作业安全监管 一是升级监控能力。将全区113家危化生产经营企业生产工艺、危化品种类、设施设备等各类基础信息资源采集入库,建立园区企业分布GIS地图和企业动态信息“一张表”,实现危化企业“一张图”式管理;通过传感设备监测企业“两重点一重大”的温度、压力等自动化参数,与监测预警系统联网,为危化企业特种作业现场监护人员配备“单兵”信息传感设备,便于实时捕捉作业现场情况;将“特种作业监管”纳入安全应急智慧管控平台,对医化园区内危化企业实现线上监控预警和线下检查执法的高效联动。二是扎紧责任链条。在16家危化生产企业和19家有库经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承诺公告制度,要求主要负责人每天10点前对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运行情况,以及动火、受限空间、高处等八大特种作业共计25项动态风险进行报告和公开承诺;引进具备5名以上省、市专家库名录内化工类安全专家的社会化服务机构,设立医化园区监控中心,配备8名专职员工进行24小时值守,重点强化危险化学品企业特种作业现场监管;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规定特种作业相关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做到“一岗一卡、一人一卡”,着力提高一线员工第一时间化解险情和自救互救的能力。三是建立闭环机制。特种作业企业前一天或当天作业前1小时,由指定专人通过智慧管控平台向园区监控中心进行网上申报,填写《特种作业申报表》。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现场开具作业票,监护人员使用配备的单兵头盔记录仪拍照上传管控平台,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审核把关,审核未通过的由监控中心作出说明并反馈企业整改;智慧管控平台自动匹配作业票和单兵头盔记录仪,特种作业期间监护人员佩戴单兵头盔不间断监护作业现场,对作业点位进行清晰完整的拍摄并上传。特种作业结束后,监护人员佩戴单兵头盔对作业现场的清场和恢复相关安全设施的过程进行完整拍摄,经监控中心确认后结束本次特种作业安全监管;监控中心根据企业申报的当天特种作业总量,按30%比例进行现场抽查,告知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问题严重的暂停企业特种作业并报告应急管理部门。截至目前,监控中心共抽查企业特种作业267家次,抽查特种作业点位1585个,查出隐患274条,当场暂停作业4次。 路桥区重拳开展动火作业专项整治移送行政拘留20人 一是赋码管理。开展动火作业人员首次安全码领取培训;已完成特种作业人员领码3304人。二是对标自查。督促企业对照“七个必须”对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作业票以及作业管理进行全面自查自纠。督促企业开展内部专题教育,印制符合标准规范的动火作业证,使审批、作业、监护等人员掌握动火作业风险和作业要求,做到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全到位,不折不扣做好危险辨识、风险研判和动火分析,严格按规定流程履行审批手续,认真落实现场安全措施形成靠制度管控安全的管理和行为模式。三是加强培训。突出高危行业企业、危险性较高企业和生产加工型小微企业三大企业类型,覆盖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动火作业岗位人员三类对象,通过现场推进会、上门走访、定期通报等方式扎实推进“百万员工大培训”,提升安全素养。通过参加线下面授课程与线上自学课程相结合的形式,提升动火作业人员的岗位安全技能、事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应培尽培”。截至目前,全区已有3300名动火作业人员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四是严格执法。将动火作业检查作为日常安全检查和执法检查的必查内容,对发现的存在违反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及人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截至目前,全区共检查动火作业企业113家次,查出隐患235条,整改隐患235条,立案调查8起,罚款4.3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0人。五是专家把脉。建立企业与第三方技术单位服务机制,鼓励企业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提供动火作业等特种作业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和专业技术支撑,进一步规范企业特种作业安全管理。目前共有2600家企业开展了第三方技术服务。 天台县四部门联合开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执法 为有效打击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行为,坚决治理从业人员身边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天台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公安局、住建局、市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每周一次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专项执法,重点对用人单位不查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情况进行专项整治。11月份共检查企业(工地、点位)48家,13家企业(点位)存在无证(使用假证、证件过期)作业现象,其中无证12人,使用假证4人,证件过期4人,立案调查15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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