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高温熔融金属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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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应急〔2020〕23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集聚区应急管理局: 根据省应急管理厅《浙江省高温熔融金属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浙应急基础〔2020〕60号)要求,针对冶金、有色金属和机械铸造等企业涉及高温熔融金属及熔渣作业活动(简称高温熔融金属作业),存在高温能量、吊装的高空势能等危险源,部分企业还存在煤气、天然气、惰性气体等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气体,容易发生高温灼烫、高处坠落、遇潮遇水爆炸、火灾爆炸及中毒窒息等社会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为推进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我局制定了《台州市高温熔融金属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台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4月23日 台应急〔2020〕23号-关于印发高温熔融金属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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