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集聚区应急管理局:
现将台州市多城同创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2020年全国文明城市复评工作方案的通知》(台同创办〔2020〕18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抓好避灾安置场所的管理工作: 一、做好标识标牌设置。对今年新建的规范化避灾安置场所,要及时设置标识标牌;对2019年前建设的符合规范化要求的避灾安置场所,要对标识标牌(民政的标识标牌)进行更换;对场所已经更名或标识标牌破损毁坏的,要进行更换。此项工作要求在6月底完成。 二、落实日常管理责任。协调规范化避灾安置场所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落实点位包干职责人,加强日常巡查,重点做好环境卫生和场所设施管理等工作。 三、开展问题排查整改。各地在7月10日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工作,并及时落实问题整改,于7月20日前报送排查情况小结。 请你们高度此项工作,及时落实文明城市复评工作中关于避灾安置场所的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全力做好复评迎检各项工作。
台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6月10日
台州市应急管理局转发市同创办关于2020年全国文明城市复评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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