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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行动工作简报2021第1期(总第23期)
  • 日期: 2021- 01- 11 11: 58
  • 来源: 台州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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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强化督导问责是推动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的一项重要措施。临海市探索建立常态化督查暗访工作制度,通过不定期组织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强化督导问责的推动作用,深入推进三年行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本期刊载该做法,供各地参考学习。


临海市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常态化督查暗访工作制度(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不断增强专项整治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根据《临海市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总体方案》要求,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督查主体:市安委办、市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

第三条 督查范围和内容:

(一)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关于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各项工作任务开展情况;

(二)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三)其他有关工作情况。

第四条 督查方式:

(一)综合督查。由市安委办组织对各镇(街道)、有关部门(单位)每季度一次综合督查,可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明查暗访等方式,了解掌握各单位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可会同市纪委市监委、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开展联合督查,每年不少于2次。

(二)专项督查。由工作专班就三年行动计划一项或多项工作任务对各镇(街道)或部门(单位)开展不定期的专项督查。专项督查可采取实地检查、资料报送等方式,每月不少于1次。

(三)联合督查。工作专班会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各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联合督查,督查形式和督查频次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四)工作督办。根据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进度情况,实行“一事一督”制度,对进度滞后或未按时落实的某项工作由专班综合组按固定模板以市安委办的名义下发督办单给相关镇(街道)或部门,并跟踪督办单回复工作,促进滞后工作的及时跟进和圆满完成。

(五)暗访暗查。由工作专班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暗访暗查,工作专班每个督查组每月检查不少于5家企业。

第五条 督查通报:工作专班及时对综合督查、专项督查、联合督查等情况进行发文通报,形成比学赶超态势,同时对排名最后三名的单位在市安委会每月例会中进行通报,并要求其在下次例会中进行表态发言。

第六条 督查交办:工作专班将各类督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交办给相关责任单位,由相关责任单位要严格对照督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清单认领整改任务,逐条梳理,举一反三,找出差距,补齐短板。

第七条 督查反馈: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相关工作部署和督办要求,认真落实问题隐患整改,并及时反馈督查督办工作整改情况,确保问题隐患实现闭环管理。

第八条 考核约谈:

(一)市安委办将三年行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重要内容,考核贯彻三年行动全过程,涉及工作部署、工作报告、信息报送、督查督办、整治成效等方面。

(二)连续两次督查排名最后的单位由市安委办对其分管领导进行约谈,连续三次督查排名最后的单位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对其主要领导进行约谈。约谈要求参照《临海市安全生产约谈工作制度》执行。

第九条 问责: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以及因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第十条 本制度由市安委办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三年行动结束后自行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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