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台州市“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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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部署和《关于印发2021年台州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决定6月16日开展台州市“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6月16日(星期三)9时30分开始。 二、活动地点 台州市民广场(十二根柱子前广场)。 三、活动主题 “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四、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台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椒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承办单位:台州市应急管理局台州市安委会办公室 椒江区应急管理局椒江区安委会办公室 椒江区白云街道办事处 五、活动目的 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宣传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普及安全知识、曝光非法违法安全生产行为等为重点,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和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的原则,向社会公众、企业员工集中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一提供政策法规、安全管理、应急救援、技术装备应用、防护产品使用、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扩大全社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知度。 六、活动内容 (一)安全生产咨询日启动仪式。请市、区两级政府领导和组委会单位负责人到场指导。 1、市政府领导讲话; 2、市区两级领导赠送安全生产知识宝典; 3、企业代表承诺发言和集体宣誓。 (二)发放宣传资料。 参加活动的单位根据本部门、本行业的特点,结合活动的主要内容印制或订购新颖别致、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相关资料,免费向市民发放。 (三)警示教育图片、科普知识展览及安全咨询服务。 1、警示教育图片展、安全生产科普知识展:各单位要认真制作宣传展板,集中摆放展示。展板内容主要包括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核心内容的图片、文字展板,以相关政策文件、行业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常识、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方法为重点内容的图片、文字展板,以事故警示教育为主题的图片、文字展板,要求主题突出、形式新颖。 2、安全咨询服务。各单位设立咨询服务台,现场解答安全生产相关法规、政策及安全生产知识、常识。每个参加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参加宣传咨询活动,营造宣传氛围,现场宣传安全知识,为群众答疑解惑。 3、应急救援装备展示。市消防救援支队设立消防安全应急救援装备展示和常用消防器材演示台,向广大市民展示新型的应急救援装备,展现我市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和技术水平,演示和讲解各类灭火器、逃生绳、防护面罩等常用、民用消防、逃生器材的使用条件和方法。 4、开展消防演练。由椒江区消防救援大队、白云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救援演练。 (四)组织“安全宣誓”活动。由营运大客车司机、公交司机、危化品运输车司机方队进行集中宣誓;由企业代表队作承诺发言;由椒江区安委办协调相关部门组织9支代表队,每队15名,组成方队。 (五)组织红枫救援队、青山森防队和晧月无人机开展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用品展示、体验。 (六)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平台发送与安全生产有关的短语、警句和温馨提示等短信传递活动。 七、活动要求 (一)活动邀请台州市政府领导、椒江区政府领导、市委宣传部、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旅体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和市安委会办公室等单位负责人到场指导。 (二)参加咨询活动的单位(名单见附件)要围绕2021年“安全生产月”的活动主题,提前制作好宣传展板、宣传资料,于6月16日8时30分前按照指定区域摆放展板并搭设宣传咨询台。 (三)各单位及企业要自觉遵守活动场所的管理规定,严禁散发与“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无关的传单,严禁随意丢弃杂物,保持宣传场地环境卫生清洁。 (四)请台州日报、台州广电总台等媒体派记者参加咨询活动,做好相关报道。 (五)请市级各单位参加咨询活动人员名单于6月11日下午下班前报市安委办。联系电话:0576- 88512760。 (六)请椒江区安委办通知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维持好活动场所及周边的治安、交通秩序,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附件:参加“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单位名单 台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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