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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2023-11-30 08:4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台州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

市应急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信访、财务、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新闻宣传、舆情应对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应急管理系统队伍建设工作。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知识普及工作。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

2.综合协调处

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各级各部门履行自然灾害防治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3.政策法规处(挂科技与信息化处牌子)

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相关政策、规程和标准,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工作。

4.安全基础处

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地方性规程、标准。指导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培训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考试发证工作。依法组织开展并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5.行政审批处(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牌子)

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局相关行政审批及行政审批事项的标准化建设等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应急管理系统相关行政审批工作。

6.应急指挥中心.

统筹组织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以及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并指导实施。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统筹各类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现场协调与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组织协调水旱、台风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有关江河湖泊和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台风、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

7.减灾救灾处(挂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处牌子)

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指导协调应急避难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建工作,组织开展并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救援。

8.火灾防治管理处

负责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城镇、农村、森林和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及相关执法工作。依法承担火灾调查处理有关工作。

9.监察支队

(1)承担安全生产违法案件的受理、查处等执法工作,承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工作。

(2)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工作,承担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相关事故查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

(3)完成台州市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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