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安委办〔2024〕12号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市级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矿山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浙应急〔2023〕171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浙政办发〔2016〕139号)要求,市应急管理局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修定了《台州市矿山事故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台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0月12日
台安委办〔2024〕12号-关于印发台州市矿山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