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市森防指各成员单位:
11月1日,我市将全面进入森林防火期,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减少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森林防火期历来是我市森林火灾高发时期,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秋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浙江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浙森防办〔2024〕6号)要求,针对“火源管控力度不够”“人民防线筑的不牢”两个普遍性突出问题,强化底线思维、极限思维,结合落实“林长制”,不断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范的工作机制,优化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推动森林防灭火责任全覆盖、网格化、无死角、落到位。要深入实施森林火灾“122”综合防控工作机制,按照重点工作任务交办事项清单督促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详见附件)。
二、全力消除隐患,强化火源管控。各地各部门要把火源管控放在火灾预防的首要位置,持续开展森林火灾重大隐患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一是强化隐患排查。结合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成果,按照“突出重要设施、兼顾一般目标、分类分级清理”的原则,集中对隐患排查整治再梳理一次,切实做到基础情况明、重要目标清、隐患数据实。二是强化火源管控。要严格网格化风险管控,加强用火审批,要加密林区检查点、检查巡护频次,严防火源进山入林,特别是祭祀、燃放烟花爆竹和农事用火要专人盯守,切实守住山、看住人、管住火。三是抓好宣传教育。要加强全覆盖的防火宣传教育,采用群众喜闻乐见、贴近生活的宣传内容,大力营造群防群治的浓厚氛围;冬至、春节等重要时段,要结合节日期间人员流动大、祭祀用火多等实际开展专项宣传教育。
三、夯实基础保障,提升防控能力。一是完善基础设施。各地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快补齐森林高风险区防火道、隔离带等基础设施短板,推动森林防火巡护道和生物防火林带建设。二是突出数字赋能。要着力推进乡镇(街道)森林防灭火体系“五网一平台”规范化建设,按照年初工作部署要求,保质保量完成有森林防灭火任务乡镇的规范化建设。深化推进森林防灭火数字化建设,加强视频监控和瞭望设施建设,强化部署森林火险因子监测站,提升火情监测覆盖率、识别率和反馈率,大力推进森林火情早期处理能力提升行动。三是加强“人防”基础建设。要加快建设上线护林巡查管理系统,推进护林员数字化能力建设,加快护林网格划分和护林员配备,配齐配足护林员,充分发挥其前哨作用;要大力推进森林火情早期处理能力提升行动,加快火情早期处理队伍建设,构建完善的森林火情早期处理体系。
四、严格值班值守,强化应急处置。各地要加强火险动态研判,及时精准发布火险预警信息,必要时发布禁火令,把握工作主动权。一是加强应急准备。要着眼应对重特大森林火灾的需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要加快解决基层防灭火力量薄弱问题,提高队伍保障能力;因势因险调整优化应急预案,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根据预案加强演训。二是强化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卫星监测热点1小时核查反馈和“有火必报”“扑报同步”信息报告制度;对发生的森林火灾要严格调查处理工作,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三是强化队伍部署。各级专业、半专业森林防扑火队伍和森林航空消防力量要在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靠前驻防,一旦发生森林火情,科学研判、快速出击、重兵扑救,切实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五、坚守安全底线,强化科学扑救。各地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加强科学决策,特别是强化极端天气条件下火灾扑救的科学指挥。一是加强安全培训。要系统加强安全常识和扑救技能的学习培训,开展经常性紧急避险训练和实战演练,切实提高指挥员和火灾扑救人员科学判断火场形势、准确评估安全隐患、合理运用扑救战术、正确应对突发险情的素质和能力。二是强化科学扑救。要加强全过程安全指导,严格执行“十个严禁”“十个必须”和“三先四不打”要求,把快速有序转移受威胁群众和确保扑救人员自身安全放在最高位置,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和扑救人员生命安全,坚决杜绝群死群伤事件发生。
附件:重点工作任务交办事项清单
台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