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应急〔2024〕6号
各县(市、区)、台州湾新区应急管理局:
根据浙江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2024年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措施的通知》(浙震指办〔2024〕1号)和全省地震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我们制定了《2024年台州市县防震减灾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2024年台州市县防震减灾工作要点
台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12日
2024年台州市县防震减灾工作要点
2024年台州市县防震减灾工作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防震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省地震局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努力践行“探识地震、感知风险、韧性防御、智慧服务、综合治理”战略思路,坚持固本强基,赋能创新,为我市聚力“三条路径”奋进“三高三新”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强的地震安全保障。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地方防震减灾救灾体制机制
(一)夯实市县基层基础。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2〕51号)文件精神,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工作原则,将防震减灾工作融入“大安全大应急”框架。按照新一轮机构改革部署,进一步理顺防灾减灾救灾与防震抗震救灾指挥协调机构的职能,明确地震工作指挥协调机构成员单位职责,落实属地主体责任,着力构建上下贯通、左右协同的防震减灾救灾工作机制。要积极争取资金投入,扎实推进各级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防震减灾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落地落实。创新提质,积极打造“一地一亮点”,丰富防震减灾服务供给。
二、进一步加强地震监测工作
(二)加强地震台站运维建设。履行属地运维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运维机制,强化运维力量和经费保障,加强辖区内台站运行维护,及时处置台站故障,按要求做好每月《浙江省地震台站运维情况通报》情况的整改。全力配合实施浙江省巨灾防范工程,完成各类地震台站观测设备更新、标准化改造和智能化升级。推进三门核电专用台站试运行评估、正式并网及日常运维工作。
(三)加强地震台站观测环境保护。强化地震监测站网巡查检查,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及时报告处置破坏行为。天台县福西GNSS基本站观测环境受新建道路交通项目影响,要抓紧协调落实建设赔偿经费,尽快启动台站迁建工作。
(四)强化震情跟踪和群测群防。强化震情监视跟踪,严格落实地震宏观异常上报和调查核实制度,确保异常调查核实及时有效。加强非天然地震监测管理,各地要强化四千千克梯恩梯炸药当量以上爆破作业报告制度。统筹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强化专业基础培训,提升高效震情灾情舆情应对处置能力。
三、进一步统筹推进地震灾害风险防控
(五)强化重大工程地震灾害风险防范。聚焦服务保障三个“一号工程”,强化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管,深化地震安评“放管服”改革成果,对重大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做到应评尽评,并配合省地震局完善地震安评现场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做好事前服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推动城乡地震灾害风险防范,开展重大工程抗震设防监管检查。
(六)深化地震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应用。建立健全常态化普查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致灾调查评估和重点隐患调查,收集汇总建(构)筑物、重大基础设施、重大工程等承灾体资料,获取地震灾害风险要素信息,动态评估地震灾害风险,推进地震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应用与数字化改革深度融合,为地方防灾救灾提供决策支撑。
四、进一步强化地震应急准备和安全保障
(七)强化地震应急准备和演练。积极推进乡镇(街道)、学校、重点企事业单位的地震应急预案(或方案)修订工作。各县(市、区)、台州湾新区应急管理局要按照地方政府地震应急预案细化制定本单位应急工作手册、行动清单、处置模板,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及时响应、有效处置辖区内地震相关事件。强化实战演练,及时评估和总结演练成效。建立健全涉震舆情引导机制,完善涉震舆情应对措施,及时处置涉震舆情事件。
(八)加强重大活动地震安全保障。强化地震安保组织领导,优化工作方案,严格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高质量完成建国75周年、撤地设市30周年等重大活动或特殊时段地震安保工作。
五、进一步提升防震减灾宣教工作
(九)大力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六进”。联合巨灾保险承保机构、社会应急救援队等做好全国防灾减灾日、唐山大地震纪念日、国际减灾日等主题科普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全省防震减灾科普讲解大赛,防灾减灾公益讲座等重点宣传活动。各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示范学校、有条件的地震台站等在特定活动时段要全面向社会公众开放。加强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和传播师培训,积极组织创作优质防震减灾科普作品,提升基层科普业务水平,拓展科普传播能力。积极创建国家和省级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示范学校、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六、进一步提升综合治理水平
(十)加强防震减灾法治建设。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为引领,落实《台州市地震工作日常监管与综合执法协同配合制度》,协调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充分运用“双随机、一公开”、重点检查、专项检查(全覆盖)等方式开展行政检查。加强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抗震设防要求落实等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十一)推进智慧信息服务。依托应急广播等,探索拓展地震预警信息发布渠道,聚焦重点工程、重要设施和重点场所,丰富地震预警服务应用场景。在省地震局指导支持下,推进市县防震减灾数字化改革,建设应用场景,加强省市县一体贯通,提升地震监测预警、风险防治、公共服务和应急保障整体智治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