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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双随机”执法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7 11:0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台州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

各县(市、区)、台州湾新区应急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更好服务企业安全发展,助力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各项安全生产指标持续向好。2024年,市局将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继续深入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12月底。

二、检查组及检查区域

市局成立10个执法检查小组,每个执法检查小组负责1个县(市、区)(分组见附件1),检查工作在当月25日前完成。

三、检查重点

(一)基本要求:每个执法检查小组每月检查企业2-3家,检查企业名单由执法队抽取后推送至执法人员手机端,检查情况录入“浙政钉·掌上执法”平台,具体检查时间由各组自行安排,安全生产专家由万祥公司安排。

(二)抽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1、重点企业:聚焦危化品、矿山、“三类园区”、“三场所、三企业”等重点生产经营单位。

2、重点内容:

紧盯动火用电、高处作业、工程外包、设计变更、设施检修、“一厂多租”、受限空间、危险品储存以及易燃易爆等直接引发事故的环节、物品、设施、部位,工贸行业25项执法检查重点事项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责情况以及企业隐患排查、员工培训、应急处置和应急演练等关键环节。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闭环管理。各执法检查小组要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对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标准和要求进企检查,各执法检查小组在检查当日要将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向县(市、区)应急局反馈,县(市、区)要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并及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形成“闭环”管理。

(二)加大执法力度。各执法检查小组要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需要立案处罚的企业,应现场下达执法文书,交由所在地县(市、区)应急局负责查处。

(三)强化服务指导。对问题隐患较为突出、整改基础较为薄弱的企业,县(市、区)应急局要主动进行指导服务,提出切实有效的措施,帮助企业落实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请市局各执法检查小组于每月28日前将当月检查情况(见附件2)汇总至执法队。

联系人:洪巾晶  联系电话:0576-88517127。

附件:1.台州市应急管理局“双随机”检查组成员名单

      2.台州市应急管理局“双随机”执法检查情况汇总表

台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7日   

关于开展2024年度“双随机”执法检查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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