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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落实“五防”举措,扎实推进工矿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
  • 日期: 2024- 05- 31 12: 09
  • 来源: 市局安全生产基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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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夯实工矿安全生产基础,着力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推动工矿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向事前预防转型,我市落实“五防”举措扎实推进工矿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

落实“源头防”举措


严格落实矿山源头管控机制,健全完善新办矿山联合勘查与审查制度,严禁新建尾矿库,推动矿山退出及整合以及开采岩体移动范围外推50米存在互相重叠的相邻地下矿山整合重组,同时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2024年9月底前,督促矿山企业全面查清3-5年计划采掘范围各类隐蔽致灾因素,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调整)每座矿山灾害防治等级。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管,严格实施金属冶炼、矿山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推进“园中园”“厂中厂”提质增效,2024年11月底前督促“园中园”“厂中厂”出租方严格执行园区准入和退出制度,及时向所在地乡镇(街道)报备准入和退出情况,及时清退存在重大隐患且拒不整改的企业。


落实“人防”举措

落实企业全员安全责任,2024年6月底前,严格落实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学历、职称和工作经验要求,每个地下矿山独立生产系统均配备“五职矿长”;组织深井铸造、钢铁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集中培训,着力推进工贸领域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题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落实“人人能自救、个个会逃生”,实施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保障复工复产安全,持续开展企业员工安全素养培训工作,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疏散逃生演练,优化培训考试监管服务。2024年6月底前实施低压电工、高压电工、高处作业开放式理论培训,年底前完成1-2家有限空间作业监护人员考试点建设。



落实“工程防”举措

深化矿山生产系统提升改造工程,推进深度200米以上的矿井采用竖井系统;地下矿山不利用行人天井、采空区作为矿井总回风巷道和服务于矿井一翼2个或2个以上中段的主要回风巷道,矿井和各中段的紧急安全出口有效保障人员快速撤离和应急救援的需要。深化矿山重大灾害治理工程,强力推进尾矿库回采销号工程,有效降低尾矿库安全风险。深化安全生产重点帮扶指导工程,市县分级对矿山和尾矿库进行重点督导帮扶,结合工矿重点领域固本强基安全监管服务“一件事”改革,每年确定4个重点地区开展治本攻坚帮扶指导。深化重点行业安全水平提升工程,实施锂电池等新兴行业、领域本质安全提升专项行动,指导各地利用信息化手段,摸清小生产加工企业底数和消防安全现状,强化工贸企业使用危化品安全监管、电气焊安全监管服务、“园中园”“厂中厂”“一件事”改革。


落实“管理防”举措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四方责任”,用好“提示单+督办单+警示单”,定期通报“四方责任”典型案例。针对问题突出、事故多发地区,适时派出联合督查组,针对性开展督导检查,督促企业落实现场工作责任“三个六”和“园中园”“厂中厂”“三个十”等硬措施。压实责任链条,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形综合采用约谈警示、通报晾晒、综合评估、“补课”提升等措施。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强化工业企业火灾事故全链条监管,制定市县乡三级分级分类检查标准,通过企业自查、专题培训、专家指导帮扶、执法小分队检查等形式开展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常态化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提升企业标准化创建运行质量,规范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推进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监管“一件事”改革,开展社会化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全覆盖检查服务质量,着力培育高水平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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