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政策解读

【图文解读】《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
发布时间:2024-07-23 13:21 浏览次数: 字体:[ ]
视力保护色: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已于2023年12月25日应急管理部第3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一、政策背景

《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2007年7月1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公布,2011年9月1日第一次修正、2015年4月2日第二次修正)自2007年公布实施以来,在严格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21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的定义、种类、设定、实施主体、程序等内容作出修改,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处罚制度。2021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大了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罚款处罚力度。2022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对行政处罚等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适用提出了明确要求。此次《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的修改,着重对执法主体、处罚金额、情节认定和裁量基准四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罚款程序、正确适用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依法严格追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以适应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生产安全事故行政处罚工作需要。

二、主要内容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