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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应急管理领域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1 16:2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台州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

台应急〔2024〕22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单位:

根据《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台人社函〔2024〕20号)和职称评审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4年全市应急管理领域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市企事业单位从事安全工程、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等专业工作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评价条件

资格评审按照《台州市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台州市应急救援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和《台州市防灾减灾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见附件1)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政策规定

1.继续教育要求。强化“评价+培养”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模式,将继续教育学时要求作为申报评审的必备条件,并纳入评价指标体系。应急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一般公需科目要求近三年累计不得少于54学时(2022年—2024年,2024年不得少于18学时)。

2.专业技术人员近3年年度考核要求合格及以上等级。

3.申报对象的现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计算到2024年12月31日。

(三)其他要求  

1.德才要求。坚持把品德放在评价首位,强调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同时,将技术创新、专利、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决策咨询、公共服务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特别关注长期工作在一线的优秀工程技术人员。

2.人事关系要求。职称评审原则上要按照人事隶属关系进行申报(社会保险、人事档案、劳动关系三者一致),申报对象原则上须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且当前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被派驻到市外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由人事隶属关系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同级人力社保部门核准备案后,可在人事隶属关系所在地申报评审。

3.事业单位评聘结合要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申报评审,在“浙江省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管理服务系统”岗位审核通过后方可申报。

三、申报程序

今年职称申报与评审继续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上进行。通过个人申报、单位审核、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以及中评委推荐等程序上报。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账号与浙江政务服务网个人、法人登录账号相同,并自行注册;有关主管部门和初评委账号由市里统一分配。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平台”后,按要求完善个人基本信息、业绩档案,填报评审材料,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表中“申报专业”应与其他申报表格中“现从事专业”信息相一致。具体申报办法详见附2。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同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三)主管部门(初评委)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地应急管理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初评委)需登录“平台”进行材料接收、审核和推荐工作。具体审核操作办法详见附件3。

四、时间安排

2024年度应急管理领域工程师资格申报、推荐、评审工作将安排在8-10月进行。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8月23日至9月23日,所在单位审核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30日;各县市区应急管理主管部门和人力社保部门需在10月10日前将本辖区内申报工程师资格纸质材料和网上申报材料报台州市应急管理领域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请各相关申报对象和单位恪守时间表,切勿将材料未齐者(以提供相应材料原件为准)纳入推荐上报范围。逾期一律不再受理申报。因延误造成的相关损失由申报对象和单位自行承担。各地2024年度工程技术专业资格申报咨询、材料受理机构、地点等信息详见附件6。

五、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员提交评审的业绩材料要突出代表性,不宜过多过杂。各单位对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和业绩材料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情况在填写审核意见时录入系统。因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等产生的不利影响由个人和推荐单位负责。

(二)送审和扫描的材料要求真实规范,符合规定的送审程序。当地应急管理主管部门以及人力社保部门需核查原件。送审材料为带有“浙江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水印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注:用人单位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网上审核同意后,申报人员自行下载打印,所在单位、各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台州市应急管理领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三)根据要求,评审材料由本人或所在单位自留底稿,除评审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外,其他材料一律不退。

六、严肃申报纪律

(一)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送审材料,各级审核单位在网上直接退回或审核不通过,市应急管理领域中评委办公室将不予受理。在网上申报材料审核提交后以及评审中发现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再补充、修改材料,由此产生的不利影响由个人及推荐单位负责。

(二)为申报对象及所在单位建立职称评审工作诚信档案库,并根据申报对象和所在单位弄虚作假行为的影响程度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在台州市应急管理局网站上曝光,并记录不良行为1次或直接记入黑名单。

(三)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其评审资格,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使用的假材料予以收缴,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取得资格要将其取消。在各类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人员,并被记录在浙江省诚信系统中的,在处分期内原则上不得申报参评。

1.伪造、变造证件、证明等申报材料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仍在处理、处分、处罚阶段或任现职期间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在申报材料上未有反映的;

3.凡是发现申报材料中有冒名或非法期刊上发表论文的;

4.有其他严重违反评审规定行为的。

(四)职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和统一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职称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职称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切实负起责任,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要求,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擅开政策口子,确保职称工作顺利开展。

七、其他事项

1.加强组织领导。部分县(市、区)局未经历评审工作,此方面经验积累少,会碰到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各地要高度重视评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分管领导、业务科室和专门人员,及时开展业务研究,妥善解决评审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要加强与经信部门的业务对接与沟通,学习借鉴工作方法,扎实开展平台和线下材料审核,稳妥有序开展评审工作。

2.做好收费工作。根据要求,今年推荐评审费用采用线上缴款方式收取,具体方法为:待资格审查完毕、相关部门出具推荐意见后,申报对象根据12333短信提示内容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费用缴纳,否则视作自动放弃推荐评审。启用电子发票,申报人员缴款成功后根据短信提示自行打印发票。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元钧,地址: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山西路300号应急综合大楼1101室。

附件:1.《台州市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台州市应急救援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和《台州市防灾减灾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

2.申报人员网上操作办法

3.管理部门网上审核操作办法

4.专业技术资格委托评审书

5.继续教育相关文件

6.2024年度应急管理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申报咨询、材料受理点一览表

台州市应急管理局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1日      


关于2024年度应急管理领域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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