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应急基础〔2021〕138号)规定,台州市应急管理局协同相关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分别组织评审单位对申报企业进行了三级定级审核,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发文公示之日起算。 公示企业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台州市应急管理局书面反映,单位请加盖公章,个人请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 反映联系电话:0576-88511390,0576-88511396;电子邮箱:4250237@qq.com;地址: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山西路300号313室。 附件:2024年度第五批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定级评审通过企业公示名单 台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9月27日
关于对2024年度第五批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定级企业的公示.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