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1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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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应急许准〔2025〕122 号 台州三门联络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三门联络线服务区北区加油站: 你(单位)于2025年 05 月 15 日提出的台州三门联络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三门联络线服务区北区加油站新建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5年 05 月 15 日受理。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该项许可。 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到本机关或者通过邮寄领取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 台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05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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