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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6年上半年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14 17:3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台州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

各县(市、区)、台州湾新区应急管理局,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

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安委办〔2023〕46号)要求及规定流程,依托工业企业安全在线数字化平台,市应急管理局已完成2026年全市上半年本地注册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评定工作。现予以公布(具体机构等级名单详见附件)。

各地要严格对照《台州市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相关部署要求,持续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常态化开展督促指导,紧盯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辨识、上报、闭环整改,推动辖区社会化服务机构实现规范化运行、精细化管理、标准化服务,以优质安全技术服务切实提升工矿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各地要以本次评定结果为依据,落实分级分类精准监管举措:对A级机构,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机构拓展服务行业、扩充专业技术团队、壮大综合服务实力;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技术服务、选聘安全专家库人员时,将A级机构列为优先选用对象;辖区暂无A级机构的,要主动对接优质机构引进落地,充实本地安全服务力量。对B级机构,要聚焦薄弱环节开展常态化业务指导、实操能力帮扶,引导对标A级标准提档升级。对C级机构,要从严核查工程师在岗、现场到企服务、合同报告上传、重大隐患发现等关键事项,对人员流失、服务缺位突出的机构,督促其通过人才招引、行业资源整合等方式补齐专业服务能力。对D级机构,要第一时间组织警示约谈,书面告知整改要求与时限;从严管控业务承接,限制新增服务项目;加密日常监督、现场抽查频次,倒逼机构规范经营行为、整改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执业服务质量。

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要对照《中介机构分级评价规则(试行)》全面开展自查自改,逐条梳理本次评定反馈问题清单,逐项落实闭环整改;对评价规则中明确的否决项开展重点自查自纠,坚决杜绝代签报告、工程师不到场、重大事故隐患瞒报漏查等严重违规行为,持续规范执业行为、提升安全技术服务质效。

附件:2026年上半年社会化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结果

台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7月14日      


关于公布2026年上半年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结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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