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处室专栏 >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浙台-危化经许证准许字〔2026〕0038号
发布时间:2026-02-12 14:1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台州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

危化经许证准许字〔2026〕0038号

浙江高速石油发展有限公司仙居皤滩服务区南侧加油站:

你(单位)于2026年01月14日提出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延期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6年01月14日受理。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延期。

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到本机关或者通过邮寄领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台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2月12日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